1.“校园一卡通”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2.“校园一卡通”是读者在馆内借阅文献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持学生证到图书馆还清已借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补换手续。
4.“校园一卡通”因损坏致使不能借阅图书的,按照遗失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5.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离职、选调、休学、退学、进修完毕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借阅功能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即行停借。
7.临时读者包括:进修教师、交换生等需要办理临时借阅证方能借阅本馆图书,申办人需要通过所在二级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⑴ 申请部门全称、所要持有借书证期限、持有借书证数量。
⑵ 所办证读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⑶ 填写《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图书馆临时读者借书证申请表》。
8、持有临时借阅证的读者需遵守本规章的1-7项规定,需持培训证或一卡通入馆,并在离校时归还在借图书。如发生临时借阅证丢失情况,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并补办新证。